欢迎您访问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成都工业学院2025年专升本报名及考试的通知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来源:教务处


 

 

校内外相关学生:

从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根据《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4〕1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选拔”,所有推荐选拔办法、专业成绩排名、推荐参加考试名单等全程公开公示。

(二)坚持合规、人性化原则。以上级工作文件为指导,充分尊重报考学生意愿,统筹实施,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学生顺利参考。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面试政策的除外)。

(二)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三)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参照《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川教函〔2021〕37号)文件要求,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排名原则上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专业成绩排名按截止2024年11月28日24:00的加权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

(1)同专业学生拉通排名。三年制学生(宣汉职业中专学校联办学生)按照前五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排名,“3+2”五年制按照专科阶段前两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排名。

 

(2)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

说明:下标i 表示第 i 门课程,n为课程门数。

缓考、补修成绩合格按正考计分,计实际得分;补考、重修合格计60分,补考、重修不合格计最高分数。

(四)省内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

1.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

2.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五)其他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专业成绩排名前40%的名额,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愿意以普通考生身份参考,则占专业成绩排名。

2.专业成绩排名前40%的普通生放弃报名资格,排名后面学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报名程序

(一)参考资格

1.确定参考人数:根据国家学信网平台导出专业毕业学生总人数确定参考人数。

参考人数计算方法:专业总人数*40%(向上取整)。

注:专业总人数含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专业成绩公示:教务处于11月28日24:00在教务系统中导出相关专业2025届学生加权平均分,按专业排名对学生成绩在校内公示3天。宣汉职业中专学校预报名学生的加权平均分由联办学校提供并在联办学校公示3天。

(二)预报名

各相关学院组织院内相关专业全体学生于11月28日前进行线下报名,填写报名意愿表(附件1),若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需填写自愿放弃专升本考试承诺书(附件2)。11月28日17:00我校将结束2025年专升本预报名信息采集,未填写报名意愿表(附件1)视为自愿放弃预报名资格。11月29日教务处将汇总各相关学院的预报名信息,宣汉职业中专学校预报名学生信息由联办学校提供。

同时,各相关学院及宣汉职业中专学校需采集预报名学生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汇总压缩打包后于11月29日报我校教务处。照片文件须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议照片图片尺寸为480(宽)x640(高),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照片背景建议为白色,内容为画幅2/3左右的正面免冠头像,图像清晰,表情自然;

3.为便于正式报名系统正确处理,照片名称请按以下规则进行命名:姓名-身份证件号,例如:张三-5111****;

注:预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和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于11月2817:00前填写报名意愿表(附件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申请加分的考生须11月29日前自行向教务处(行政楼118办公室)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宣汉职业中专学校相关学生由联办学校汇总后统一报我校教务处。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如下

1.四川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

2.外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加盖所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免试及加分申请材料如下(所有材料需附复印件两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3.《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申请表》(附件3,免试生提供)或《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加分申请表》(附件4,加分考生提供)。

4.免试(加分)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提供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就读高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上传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三)全校公示

教务处将协同宣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处、保卫处对预报名学生考试资格进行联合审查,于12月6日对全校具有正式报名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成都工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网站地址为:www.cdtu.edu.cn,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信息采集及导入

教务处于12月14日前将预审合格考生名单导入“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五)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

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生源院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获奖免试生须按照信息管理系统提示上传免试申请材料。3月15日前,获奖免试生须根据《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规定的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一所目标院校和该校的一个专业提出免试申请。招生院校应于2025年3月25日前完成申报本校获奖免试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为PDF格式的获奖免试生名单报送至邮箱:ksy85174073@163.com。

对因在部队服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将于2025年3月10日9:00-3月12日17:00组织1次补报名。满足补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主动联系生源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补报名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各生源院校应做好补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登记、提醒、证明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

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是投档录取及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填写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确认报名信息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在报名时按照信息管理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考生网上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或因报名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无法参考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后,教务处负责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再次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考生信息有误,须于12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考试院更正。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经考生申请,可由免试生转为考试生。

4.免试及加分考生公示

免试及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免试及加分政策。

四、考试工作

(一)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专升本分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2个类别组织考试。理工农医类考生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生考《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详见《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

各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要求的通知》统一命制。

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二)考试时间

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于2025年4月17日、18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具体负责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成都工业学院郫都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准考证打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至4月18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至4月17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考前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向生源院校申请修改,避免因信息差错耽误考试。

(五)评卷、成绩公布和复核

我省专升本考试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全部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评卷工作细则》要求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网上评卷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答题卡的扫描评阅工作。学校有义务承担普通高校专升本评卷工作任务,并选派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

考试成绩由考生于2025年4月27日起(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查询及打印。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申请复核的考生,应于4月28日17:00前到学校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通知学生本人。

五、录取工作

(一)划线

省招考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英语类、艺体类4个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高职(专科)专业的划线类别详见《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和参考学生成绩公布后进行,考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日17:00。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均设置3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包含1所招生院校和该校的1个招生专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考生志愿。

2.志愿填报办法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当次考试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招生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公布。

(三)招生录取

1.录取组织与管理

录取工作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

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免试生批(包括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3.投档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批次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理工农医类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非理工农医类(不含英语类、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英语类按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体类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4.志愿征集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相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征集志愿前公布。

5.录取通知书发放

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信息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生成考生电子录取名册,作为考生正式录取依据。录取结束后,我校通过四川电子录取名册系统下载考生电子录取名册。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以邮件方式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

(四)免试及加分政策

1.免试

(1)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00-11:00。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及录取办法考试院另文通知。

(3)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加分

(1)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成员,加5分;获得银奖、铜奖或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加3分。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加3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

所有拟享受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均须自行进行资格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材料审核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后学校及时通知学生。

免试及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免试及加分政策。

(五)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六、新生入学复查与学籍、学历管理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要求,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加分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核查,严防冒名顶替。发现考生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修改,审查合格后再予以注册学籍;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虛作假、违纪作弊者,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编入录取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籍管理、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及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一)我校从未批准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成都工业学院名义组织任何专升本考试培训,相关通知和公告以我校官方网站或教务处“专升本专栏”上发布为准。

(二)我校严格按相关规定审核参加专升本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如在选拔工作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立即取消该考生专升本资格,一切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

(三)专升本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按照全日制学生学习要求进行管理。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专科毕业生,其工作关系必须自行妥善处理,如发生法律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工作方案由成都工业学院2025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专升本考试预报名意愿表

2.成都工业学院自愿放弃专升本考试承诺书

3.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申请表

4.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加分申请表



上一条: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2024年10月教学月报
下一条:成都工业学院关于2024—2026 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的公示



版权所有: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 [网站维护]

地址: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邮编:6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