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2021届 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本科3-6年、专科2-5年)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由学校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条件,准予结业,由学校在学生离校前发结业证书。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结(肄)业、未授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见重要提示)内可参加重修,或申请参加补作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报名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学校毕业条件或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位证书。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每年的3月、9月两次补颁发毕(结)业证书;补授学位证书。
五、学生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毕(结、肄)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七、学校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实行毕业生毕(结)业证书即时注册(学生的毕业信息可于证书上打印的发证日期后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颁发学位证书的学生信息,按国家要求于发证后1个月内上传至四川省学位办、省学位办报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备案后,学生方可上网”查询认证。
八、毕(结、肄)业、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办理流程见教务下载专区)
九、学生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考试或了结相关(离校手续办理、各类证书领取等)问题。未达最长学习年限,离校后即参军入伍的结(肄)业、未授位学生需及时带上入伍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办理延长学习时间的手续。超过期限未办理相关事宜者,学校不再受理。
十、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至第三周(每年3月、9月)关注校园公告或本重修群关于“***学年***学期往届生重修报名”的通知,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务必(以“班号+姓名”进行备注)加入“成工院2021届学生重修”qq群(群号219489326)关注相关重要通知(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根据学校或国家安排的时间按时参加重修和考试。
十一、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期满时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学校参照本通知第二、三条对其进行结业、肄业处理,对结业学生上报教育部学信平台进行学历注册,对肄业学生进行退学上报处理。
重要提示:“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从学生本人入学日开始计时,层次为专科的共计5年(层次为本科的6年、层次为专升本或五年一贯制即“3+2”的为4年),其中包含学生中途休学、留降级(不含保留学籍)时间。如某学生编号为2017******的专科学生于2017年9月入校,2018年9月曾休学1年,2019年9月复学降级至2018级学习,2021年6月专科毕业,但因未达到毕业要求,故未取得毕业证书,该生共计五年的学习时间的截止期为2022年6月(该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的3月30日);对于一个于2018年9月入学而在校期间无任何学籍异动的专科学生,其在2021年6月同样未取得毕业证,该生共计5年的学习时间截止期则为2023年6月(该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的3月30日)。
综上所述,结(肄)业、未授位学生的重修报名截止时间为:入学年份(普通专科+5、本科+6、专升本+4、“3+2”五年一贯制+4)=截止年份(3月)
参军入伍保留学籍学生的截止期均需加上部队服兵役时间(此条系国家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因为创新创业(经过创新创业学院认定的)休学学生的截止期均需加上因创新创业休学时间(创新创业休学时间应不超过2年)。
以上内容解释权属于教务处。
附联系人: 1. 李静老师(重修报名)电话:028-87992876
2. 舒速老师(重修交费)电话:028-87992878
3. 熊平老师(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报名、考试时间等见教务处等级考试专栏)电话:028-87992111
4. 各学院教学秘书(成绩问题查询);电话:请咨询所在学院
5. 各学院辅导员、毕业生工作负责老师(学生因各种原因未获得毕(结)业证、学位证);电话:请咨询所在学院。
教务处
202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