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设立是为提升我校教育工作水平,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也是为推进实验室开放,提高实验室使用率和设备利用率,促进实验室资源共享。
我校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经过几年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申报、评审、建设和结题等过程中也反映出一定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各项建设中的能动性,把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建设与学院的整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经校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拟对我校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方式等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方式
(一)申报
每年度初,教师和学生(以学生申报为主)向所在学院(其他单位向项目依托的实验室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到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学院的发展和重点建设内容,确定本年度要建设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三)建设
学院已确定建设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根据学院审核的经费额度和建设周期,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学院按规定进行报销。
(四)结题
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先向学院申请结题,学院组织进行结题验收,学院同意结题的项目再统一报教务处进行校级立项认定。
(五)校级立项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当年拟立项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组织进行校级项目的立项认定工作,确定当年的校级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并向全校发布名单。
二、经费使用
(一)教务处每年度根据当年教学运行费的具体情况和上一年度各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建设情况,划拨一定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建设经费到各学院账上,由学院专项自主使用;
(二)由于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各学院在建设期内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含2020年前立项建设的),从2020年开始,均在划拨到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建设经费中报销。
三、其他说明
(一)该通知自2020年开始执行,其他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通知精神相悖的,按本通知执行;
(二)未尽事宜以教务处统一解释为准。
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