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校师生: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条规定:“每学年春季学期第 11周,各学院将转专业实施方案,及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在学校教务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及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
现将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附后,请下载附件查看。
下一条:关于2023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及学籍信息校对的通知
版权所有: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 [网站维护]
地址: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邮编:6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