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2年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关于做好201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02年开始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像片、身份证号码须同注册证书一同上网。从2011年开始,凡未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毕业生信息不能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为了保证我校毕(结)业生的像片采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现将我校2016届毕(结)业生的像片采集工作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系、各班要做好图像采集前的宣传、动员和缴费等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通知各班学生和在外实习或因其它原因不在校的2016届毕(结)业生返校参加拍摄。各系要指派专人(班辅导员)负责本班学生照片拍摄组织工作,维持学生照相秩序。由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负责为每个学生照相。
二、为了减少人为填涂造成的信息错误,保证毕业生的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图像采集的基础数据我校将采用学籍管理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故请每位同学务必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用自己当年新生查询时的注册账号进入“在校生查询”,对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认真比对,有出入者请及时递交更正材料到教务科文老师处。
三、 拍摄着装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图像采集时,学生须穿深色有领正装,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颜色及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饰品。
四、拍摄注意事项:每位同学必须带上身份证(拍摄时要通过读卡机刷身份证获取身份信息);各班必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安排的时间以班为单位,按班内学号排队,依次进行拍摄,不得相互交叉以免学生图片信息混淆。
五、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若信息有误,请学生及时到教务科(允明楼1楼)更正。(时间大概在2016年1月左右)
注意:纸质相片返回后需学生认真核对,再将4张大照片按学号排序返回教务科文老师处,余下的照片学生可以留用。
图像采集时间: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上午。
具体安排如下:
1、有课的班级在拍摄当天正常上课前(后)迅速到拍摄地点参加图像采集;专周实习的班级提前请假参加拍摄;
2、各班按安排顺序整队,点齐人数后方可依次进入拍摄场地,每班拍摄时间约为15分钟,排在后面的班次依次到场。
10月21日上午8:10点开始:1305181、1306111(06112、06141、06142)、1206011(0612、0613)
10月21日上午10:00点开始:1205013、1204011(04012、04013、04014)
10月21日下午1:00点开始:1201011、1301121(01122、01181、01182、01201、04111、04112、04211)
10月21日下午2:30点开始: 1302121、02122、02131、05121、05122、05151、11111
10月22日上午8:10点开始:1201014(01012、01013、02011、02012、02013、02014 )
10月22日上午10:00点开始: 1203011(03012)、1304191(05131)
10月22日下午1:00点开始:1303111、04171、04172、01111、01112、05171、05172
10月22日下午2:30点开始:1303151、03152、01151、01171、04113、09131、10111、10131
10月23日上午8:10点开始: 1306161、02111、02112、02113、03121、03122、03221
10月23日上午10:00点开始:1304121、04122、08131、09121
10月23日下午1:00点开始:1303131(03132、00133)、1205011(05012)(必须1点前到)、成教部
照相地点:报告厅 咨询电话:028-87992040
注:因未图像采集而造成毕(结)业学生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的相关后果均由学生自负。
成都工业学院教务科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