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运行管理 >> 正文

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6日    来源:教务处


各学院、2023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生即将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阶段,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03号)的要求,为使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科学、规范地进行,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的准备工作

1.成立答辩委员会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成工院教〔2020103号)的规定,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式答辩前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5~7人组成。

2.成立答辩小组

根据需要,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学生专业人数分布情况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并设组长和秘书各1人,具体负责答辩组织及记录工作。各教学单位须提前公布答辩日期、地点及答辩顺序名单,原则上,答辩地点一律安排在校内。未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一律不安排补答辩。答辩小组应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1)收集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至少一套;收集答辩学生填写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手册。

2)收集并审查参加答辩学生的盖有所在学院公章(鲜章、复印无效)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报告一份。

3)准备答辩场地及配套的相关设备。

4)提前召开协调会及其它事项。

3.指导教师的准备工作

在答辩前7天,指导教师应登录“一起论文”系统平台,结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表现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评分标准详见答辩文件手册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手册》。

4.评阅教师的准备工作

在答辩前5天,评阅教师应登录“一起论文”系统平台,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作出评价,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评分标准详见答辩文件手册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手册》。

二、答辩学生的准备工作

1.按要求撰写好毕业设计(论文),并将电子版按时提交到学院学术规范检测工作小组接受学术规范检测。

2.若通过学术规范检测,学生应准备正式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

3.在“一起论文”系统平台上申请答辩。

4.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5.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7天,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内含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手册》、文献综述、外文文献及其译稿、盖了学院公章的“查重”报告装订成《答辩文件手册》(封面可从“一起论文”系统定制下载,具体装订顺序见附件),并将《答辩文件手册》提交至答辩小组秘书处。

6.申请答辩的本科生答辩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7.准备答辩用的PPT等材料。

8.做好充分的精神准备,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脱稿答辩。

9.申请答辩的学生应注意查询答辩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一律不安排补答辩。

三、答辩要求

1.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其中学生讲述约10分钟,提问1020分钟。遇有特别情况组长可进行必要的调整。

2.答辩问题的原则与内容

答辩问题要体现出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掌握的情况。答辩小组秘书对整个答辩过程进行记录,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过程中也应对每一名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记录,以便评议成绩时有可靠的依据。

3.答辩结束后学生退场,答辩小组成员评定成绩,答辩小组秘书不参与成绩评定。

4.答辩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答辩过程中要态度端正,严肃认真,自述问题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掌握好规定的时间。

5.答辩小组秘书职责

1)答辩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给答辩小组成员提前审阅,为答辩小组成员发放纸质的“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表和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手册》。

2)答辩时:做详细的答辩记录,填写“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3)答辩后:整理小组答辩意见,并要求答辩小组成员签字;整理答辩记录,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

四、答辩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答辩结束后2日内,答辩小组应对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进行汇总,并按规定的比例折算出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同时向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结束后3日内答辩小组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语及成绩表交至学院办公室进行归档,同时指导教师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

各学院应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及配套材料的纸质、电子文档的归档工作,并对所有收齐的档案材料列好目录清单后存档,参与答辩的毕业生必须按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规范要求,将《答辩文件手册》、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装入档案袋后,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并配合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工作。

各学院必须在53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录入等工作。                    

教务处

2023516




上一条:关于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通识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请的通知



版权所有: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办公室 [网站维护]

地址:郫都校区: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邮编:611730)     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邮编:6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