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凡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从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内容详实,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能真正代表专业培养水平。具体评选标准和要求如下:
1.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满足综合成绩90分及以上,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
2.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不能超过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
二、评选程序
1.按照学生申报、学院推荐原则,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10%;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5%。
2.学院将《成都工业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优信息汇总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及相关附件一起报送教务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3.教务处收到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将利用送审平台,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并按不超过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指导教师及学生个人申报。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只接收电子版,电子版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例:张三_12345678_论文题目)。
2.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20办公室祖老师。
(1)《成都工业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优信息汇总表》
(3)学生“查重”检测报告简明报告单及其他相关材料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逾期按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