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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16日    来源: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凡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从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内容详实,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能真正代表专业培养水平。具体评选标准和要求如下:

1.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满足综合成绩90分及以上,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

2.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不能超过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

二、评选程序

1.按照学生申报、学院推荐原则,学院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10%;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出本学院毕业总人数的5%。

2.学院将《成都工业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优信息汇总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及相关附件一起报送教务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3.教务处收到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将利用送审平台,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并按不超过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指导教师及学生个人申报。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只接收电子版,电子版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例:张三_12345678_论文题目)。

2.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20办公室祖老师。

(1)《成都工业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2)《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优信息汇总表》

(3)学生“查重”检测报告简明报告单及其他相关材料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6日17:00,逾期按自动放弃参评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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