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成工院教函〔2018〕5号)管理文件规定,本学期本科学生将于第12周在正方教务系统里填报转专业申请。现请各院(系)根据此细则于第10周完成各自院系转专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1、院(系)转专业考核小组负责人及成员;
2、各专业的转专业接受条件;
3、拟接纳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
4、具体考核方案,考(面)试科目及时间;5、院(系)转专业具体负责老师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等等。
请各院(系)于第10周三(5月9日)下午5:00前将转专业实施方案和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学籍科(邱老师,邮箱690855659@qq.com),教务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于第11周在教务处网站“信息公告栏”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及转专业计划接收名额。
附件:1:XX学院(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表
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XX学院(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当前专业人数 |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10%以内)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